更新第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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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而静 2022-09-05 16:05:54 +08:00 committed by Gite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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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第 4 章 整数和比例数
在之前对自然数的讨论中,我们已经得到了自然数系中的许多基本运算性质,但是这些性质只局限于加法和乘法运算。本章我们将引入这两个运算的逆运算,即减法和除法,并借此构建整数系 $\mathbb Z$ 和有理数系 $\mathbb Q$。
#### 4.1 整数
## 4.1 整数
- **定义 4.1.1(整数)**:对于任意自然数 $a$ 和 $b$,都存在一个整数 $a\overline\quad b$(注意中间不是减号,这只是一个形象的记号)。
- **定义 4.1.1.1(整数)**:对于任意自然数 $a$ 和 $b$,都存在一个整数 $a\ominus b$(注意中间不是减号,这只是一个形式记号)。
定义两个整数 $a\overline\quad b$ 和 $c\overline\quad d$ 相等,当且仅当 $a+d=b+c$。
定义两个整数 $a\ominus b$ 和 $c\ominus d$ 相等,当且仅当 $a+d=b+c$。
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 $\mathbb Z$。
事实上,整数的定义并不需要公理,我们可以用集合论的语言来构造整数:我们先对自然数的序偶建立一个等价关系 $\sim$,使得 $(a,b)\sim(c,d)\iff a+d=b+c$,然后令整数 $a \overline\quad b:=\{(c,d)\in\mathbb N\times \mathbb N:(a,b)\sim(c,d)\}$,表示一个关于 $\sim$ 的等价类。那么此时两个整数相等即为二者是同一个等价类。然后我们再利用替换公理构造出集合 $\mathbb Z:=\{a\overline\quad b:(a,b)\in \mathbb N\times \mathbb N\}$。但这种解释之后对于我们如何处理整数毫无用处,所以我们将不再提及此事
整数的定义并不需要公理,因为我们可以用集合论的语言来构造整数:我们先对自然数的序偶建立一个等价关系 $\sim$,使得 $(a,b)\sim(c,d)\iff a+d=b+c$,然后令整数 $a \ominus b:=\{(c,d)\in\mathbb N\times \mathbb N:(a,b)\sim(c,d)\}$,表示一个关于 $\sim$ 的等价类。那么此时两个整数相等即为二者是同一个等价类。然后我们再利用替换公理构造出集合 $\mathbb Z:=\{a\ominus b:(a,b)\in \mathbb N\times \mathbb N\}$。形象的说,所谓整数,就是可以写成两个自然数的形式差的数
可以证明,整数相等满足自反性、对称性和传递性。
- **命题 4.1.1.1(整数的相等关系是等价关系)**整数相等满足自反性、对称性和传递性。
- **定义 4.1.2(整数的加法和乘法)**:定义两个整数的和为 $(a\overline\quad b)+(c\overline\quad d):=(a+c)\overline\quad (b+d)$。
- **定义 4.1.2.1(整数的加法)**:定义两个整数的和为 $(a\ominus b)+(c\ominus d):=(a+c)\ominus (b+d)$。
定义两个整数的积为 $(a\overline\quad b)\times (c\overline\quad d):=(ac+bd)\overline\quad(ad+bc)$。
- **定义 4.1.2.2(整数的乘法)** :定义两个整数的积为 $(a\ominus b)\times (c\ominus d):=(ac+bd)\ominus(ad+bc)$。
可以证明,整数关于加法和乘法遵从代入公理。
容易发现,整数 $n\overline\quad0$ 的代数系统与自然数 $n$ 的代数系统之间是同构的,于是可以把 $n$ 和 $n\overline\quad 0$ 等同起来:$n\equiv n\overline\quad 0$(即把 $n$ 和 $n\overline\quad0$ 看成同一物)。此恒等关系保证了自然数的运算和整数的运算是相容的,于是,我们把自然数嵌入到了整数系当中。
容易发现,整数 $n\ominus0$ 的代数系统与自然数 $n$ 的代数系统之间是同构的,于是可以把 $n$ 和 $n\ominus 0$ 等同起来:$n\equiv n\ominus 0$(即把 $n$ 和 $n\ominus0$ 看成同一物)。此恒等关系保证了自然数的运算和整数的运算是相容的,于是,我们把自然数嵌入到了整数系当中。
- **定义 4.1.3(整数的负运算)**:定义整数 $a\overline\quad b$ 的负数为整数 $b\overline\quad a$,记作 $-(a\overline\quad b)$。那么自然数 $n$ 的负数为 $-n:=0\overline\quad n$。
- **定义 4.1.3(整数的负运算)**:定义整数 $a\ominus b$ 的负数为整数 $b\ominus a$,记作 $-(a\ominus b)$。那么自然数 $n$ 的负数为 $-n:=0\ominus n$。
容易证明,整数关于负运算遵从代入公理。
- **引理 4.1.4(整数的三歧性)**:设 $x$ 是一个整数,那么下述三个命题恰有一个成立:
- $x$ 等于 $0\overline\quad 0$,即自然数 $0$。
- $x$ 等于 $n\overline\quad0$(其中 $n$ 是一个正自然数),即正自然数 $n$。
- $x$ 等于 $0\overline\quad n$(其中 $n$ 是一个正自然数),即正自然数的负数 $-n$。
- $x$ 等于 $0\ominus 0$,即自然数 $0$
- $x$ 等于 $n\ominus 0$(其中 $n$ 是一个正自然数),即正自然数 $n$
- $x$ 等于 $0\ominus n$(其中 $n$ 是一个正自然数),即正自然数的负数 $-n$。
证明:先证上述三个命题中至少有一个成立:根据定义,存在两个自然数 $a,b$ 使得 $x=a\overline\quad b$。若 $a=b$,那么 $a\overline\quad b=0\overline\quad 0$;若 $a>b$,那么存在正自然数 $n$ 使得 $a=b+n$,那么 $a\overline\quad b=n\overline\quad 0$;若 $a<b$那么存在正自然数 $n$ 使得 $b=a+n$,那么 $a\overline\quad b=0\overline\quad n$。
**证明**:先证上述三个命题中至少有一个成立:根据定义,存在两个自然数 $a,b$ 使得 $x=a\ominus b$。若 $a=b$,那么 $a\ominus b=0\ominus 0$;若 $a>b$,那么存在正自然数 $n$ 使得 $a=b+n$,那么 $a\ominus b=n\ominus 0$;若 $a<b$那么存在正自然数 $n$ 使得 $b=a+n$,那么 $a\ominus b=0\ominus n$。
再证上述三个命题中不可能有两个同时成立:利用等于的传递性,即证 $0 \overline\quad 0$、$n\overline\quad 0$ 和 $0\overline\quad m$(其中 $n,m$ 为任意正自然数)两两不等,反证易证。
再证上述三个命题中不可能有两个同时成立:利用等于的传递性,即证 $0 \ominus 0$、$n\ominus 0$ 和 $0\ominus m$(其中 $n,m$ 为任意正自然数)两两不等,反证易证。
对于正自然数 $n$,我们称 $-n$ 为负整数。于是每个整数恰好是零、正的、负的中的一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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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现在总结一下整数的代数性质。
- **命题 4.1.6(整数的代数算律)**:设 $x,y,z$ 是整数,那么
$$
\begin{aligned}
x+y&=y+x\\
(x+y)+z&=x+(y+z)\\
x+0&=x\\
x+(-x)&=0\\
xy&=yx\\
(xy)z&=x(yz)\\
x1&=x\\
x(y+z)&=xy+xz
\end{aligned}
$$
**证明**:把整数都表示成 $a\overline\quad b$ 的形式,注意 $a$ 和 $b$ 此时是自然数,那么再运用自然数的性质即可。
- **命题 4.1.6(整数构成交换环)**:设 $x,y,z$ 是整数,那么
上述恒等式的集合有一个名称,它们确定整数集 $\mathbb Z$ 构成一个交换环(如果去掉恒等式 $xy=yx$(当然需要补上 $1x=x$ 及右分配律),那么它们仅确定 $\mathbb Z$ 构成一个环)。
1. **加法交换律**$x+y=y+x$
2. **加法结合律**$(x+y)+z=x+(y+z)$
3. **加法单位元**$x+0=x$
4. **加法逆元**$x+(-x)=0$
5. **乘法交换律**$xy=yx$
6. **乘法结合律**$(xy)z=x(yz)$
7. **乘法单位元**$x1=x$
8. **分配律**$x(y+z)=xy+xz$。
**证明**:把整数都表示成 $a\ominus b$ 的形式,注意 $a$ 和 $b$ 此时是自然数,那么再运用自然数的性质即可。
满足上述恒等式的集合有一个名称,它们确定整数集 $\mathbb Z$ 构成一个**交换环**(如果去掉恒等式 $xy=yx$ 并补上 $1x=x$ 及右分配律,那么仅能够确定 $\mathbb Z$ 构成一个环。如果你对相关知识感兴趣,可以参考一本抽象代数书籍)。
至此,我们成功定义了整数并得到了一些关于整数的基本性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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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定义 4.1.7(减法)**:定义两个整数 $x$ 和 $y$ 的减法操作:$x-y:=x+(-y)$。
那么可以容易地验证,若 $x$ 和 $y$ 是自然数,那么 $x-y=x\overline\quad y$,于是我们现在用减法符号代替 $\overline\quad$ 了。
那么可以容易地验证,若 $x$ 和 $y$ 是自然数,那么 $x-y=x\ominus y$,于是我们现在用减法符号代替 $\ominus$ 了。
既然减法是通过加法和负运算定义的,那么整数关于减法自然就遵从代入公理,它的一个直接推论是对于整数 $a,b,c$$a=b\iff a-c=b-c$。
除了命题 4.1.5 所述的之外,我们现在再将一些自然数的定义和性质推广到整数上:
- **命题 4.1.8**:设 $a$ 和 $b$ 是整数,那么 $ab=0\iff (a=0\lor b=0)$。
- **命题 4.1.8(乘法的非退化性)**:设 $a$ 和 $b$ 是整数,那么 $ab=0\iff (a=0\lor b=0)$。
**证明**:只证 $ab=0\implies (a=0\lor b=0)$。首先有引理 $-n=(-1)\times n$。然后反证,分 $a,b$ 的正负性讨论,然后用回当 $a$ 和 $b$ 是正自然数时 $ab\neq 0$。
- **推论 4.1.9**:设 $a,b,c$ 是整数,若满足 $ac=bc$ 且 $c\neq 0$,则 $a=b$。
- **推论 4.1.9(乘法消去律)**:设 $a,b,c$ 是整数,若满足 $ac=bc$ 且 $c\neq 0$,则 $a=b$。
**证明**:设 $a=b+d$,得到 $d=0$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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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定义 4.1.10(整数的序)**:设 $x$ 和 $y$ 是整数。称 $x>y$ 当且仅当 $x-y$ 是正整数。称 $x<y$ 当且仅当 $x-y$ 是负整数 $x\geq y$ 当且仅当 $x>y$ 或 $x=y$。称 $x\leq y$ 当且仅当 $x<y$ $x= y$。
- **命题 4.1.11比例数的序的基本性质)**:设 $x,y,z$ 为整数。
- **命题 4.1.11有理数的序的基本性质)**:设 $x,y,z$ 为整数,那么
- **反对称性**$x<y\iff y>x$
- **传递性**$(x<y\land y<z)\implies x<z$
- **三歧性**$x<y,x=y,x>y$ 中恰有一个是真的
- **加法保序**$x<y\implies x+z<y+z$
- **正乘法保序**$(x<y\land z>0)\implies xz<yz$
- **反对称性**$x<y\iff y>x$
- **传递性**$(x<y\land y<z)\implies x<z$
- **三歧性**$x<y,x=y,x>y$ 中恰有一个是真的
- **加法保序**$x<y\implies x+z<y+z$
- **正乘法保序**$(x<y\land z>0)\implies xz<yz$
- **负乘法反序**$(x<y\land z<0)\implies xz>yz$。
证明:略。
## 4.2 有理数
为了方便,在本书之后,我们用 $\mathbb Z_l^r$ 表示 $\{i\in \mathbb Z:l\leq i\leq r\}$,用 $\mathbb Z_l^{{}\infty}$ 表示 $\{i\in \mathbb Z:l\leq i\}$,用 $\mathbb Z_{-\infty}^r$ 表示 $\{i\in \mathbb Z:i\leq r\}$
有理数的定义方式和整数的定义方式十分相似(形象的说,有理数是整数的形式商),所以一些类似的证明我们将会直接略去
#### 4.2 比例数
- **定义 4.2.1(有理数)**:对于任意整数 $a$ 和 $b\neq 0$,都存在一个有理数 $a\oslash b$。
比例数的定义方式和整数的定义方式十分相似,所以一些类似的证明我们将会直接略去
定义两个有理数 $a\oslash b$ 和 $c\oslash d$ 是相等的,当且仅当 $ad=bc$。可以证明该定义满足自反性、对称性和传递性
- **定义 4.2.1(比例数)**:对于任意整数 $a$ 和 $b\neq 0$,都存在一个比例数 $a// b$。
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 $\mathbb Q$。
定义两个比例数 $a//b$ 和 $c//d$ 是相等的,当且仅当 $ad=bc$。可以证明该定义满足自反性、对称性和传递性
- **定义 4.2.2(有理数的运算)**:定义两个有理数的和为 $(a\oslash b)+(c\oslash d):=(ad+bc)\oslash (bd)$
全体比例数的集合记作 $\mathbb Q$。
定义两个有理数的积为 $(a\oslash b)\times (c\oslash d):=(ac)\oslash (bd)$。
- **定义 4.2.2(比例数的运算)**:定义两个比例数的和为 $(a//b)+(c//d):=(ad+bc)//(bd)$。
定义两个比例数的积为 $(a//b)\times (c//d):=(ac)//(bd)$。
定义一个比例数的负运算为 $-(a//b):=(-a)//b$。
定义一个有理数的负运算为 $-(a\oslash b):=(-a)\oslash b$。
可以证明,上述运算定义合法,且有理数关于上述运算遵从代入公理。
容易发现,比例数 $a//1$ 的代数系统与整数 $a$ 的代数系统之间是同构的,于是可以把 $a$ 和 $a//1$ 等同起来:$a\equiv a//1$。此恒等关系保证了整数的运算和比例数的运算是相容的,于是,我们把整数嵌入到了比例数系当中。
容易发现,有理数 $a\oslash 1$ 的代数系统与整数 $a$ 的代数系统之间是同构的,于是可以把 $a$ 和 $a\oslash 1$ 等同起来:$a\equiv a\oslash 1$。此恒等关系保证了整数的运算和有理数的运算是相容的,于是,我们把整数嵌入到了有理数系当中。
- **引理 4.2.3**:一个比例数 $a//b$ 等于 $0$ 当且仅当 $a=0$。
- **引理 4.2.3(除法的非退化性)**:一个有理数 $a\oslash b$ 等于 $0$ 当且仅当 $a=0$。
**证明**:根据定义可得。
- **定义 4.2.4比例数的倒数运算)**:定义非零比例数 $x=a//b$ 的倒数为比例数 $b//a$,记作 $x^{-1}$。
- **定义 4.2.4有理数的倒数运算)**:定义非零有理数 $x=a\oslash b$ 的倒数为有理数 $b\oslash a$,记作 $x^{-1}$。
容易证明,比例数关于倒数运算遵从代入公理。
容易证明,有理数关于倒数运算遵从代入公理。
我们现在总结一下比例数的代数性质。
我们现在总结一下有理数的代数性质。
- **命题 4.2.5(比例数的代数算律)**:设 $x,y,z$ 是有理数,那么
$$
\begin{aligned}
x+y&=y+x\\
(x+y)+z&=x+(y+z)\\
x+0&=x\\
x+(-x)&=0\\
xy&=yx\\
(xy)z&=x(yz)\\
x1&=x\\
x(y+z)&=xy+xz
\end{aligned}
$$
- **命题 4.2.5(有理数的代数算律)**:设 $x,y,z$ 是有理数,那么
1. **加法交换律**$x+y=y+x$
2. **加法结合律**$(x+y)+z=x+(y+z)$
3. **加法单位元**$x+0=x$
4. **加法逆元**$x+(-x)=0$
5. **乘法交换律**$xy=yx$
6. **乘法结合律**$(xy)z=x(yz)$
7. **乘法单位元**$x1=x$
8. **分配律**$x(y+z)=xy+xz$
9. **乘法逆元**:如果 $x$ 非零,我们有 $xx^{-1}=1$。
如果 $x$ 非零,我们还有
$$
x x^{-1}=1
$$
**证明**:把比例数都表示成 $a//b$ 的形式,再运用整数的性质代入验证即可。
**证明**:把有理数都表示成 $a\oslash b$ 的形式,再运用整数的性质代入验证即可。
上述恒等式的集合有一个名称,它们确定比例数集 $\mathbb Q$ 构成一个域
上述恒等式的集合有一个名称,它们确定有理数集 $\mathbb Q$ 构成一个**域**(同样为抽象代数名词)。
现在让我们来定义除法:
- **定义 4.2.6(除法)**:定义两个比例数 $x$ 和 $y\neq 0$ 的减法操作:$x/y:=x\times y^{-1}$。 $x/y$ 也记作 $\frac{x}{y}$。
- **定义 4.2.6(除法)**:定义两个有理数 $x$ 和 $y\neq 0$ 的减法操作:$x/y:=x\times y^{-1}$。 $x/y$ 也记作 $\frac{x}{y}$。
那么可以容易地验证,若 $x$ 和 $y$ 是整数,那么 $x/y=x//y$,于是我们现在用 $x/y$ 代替 $x//y$ 了。
那么可以容易地验证,若 $x$ 和 $y$ 是整数,那么 $x/y=x\oslash y$,于是我们现在用 $x/y$ 代替 $x\oslash y$ 了。
比例数关于除法遵从代入公理,它的一个直接推论是对于比例数 $a,b,c$,其中 $c$ 非零,$a=b\iff a/c=b/c$。
有理数关于除法遵从代入公理,它的一个直接推论是对于有理数 $a,b,c$,其中 $c$ 非零,$a=b\iff a/c=b/c$。
- **定义 4.2.7**:一个比例数 $x$ 叫作是正的,当且仅当存在两个正整数 $a$ 和 $b$ 满足 $x=\frac{a}{b}$。一个比例数 $x$ 叫作是负的,当且仅当存在两个正整数 $a$ 和 $b$ 满足 $x=\frac{-a}{b}$。
- **定义 4.2.7(正有理数和负有理数)**:一个有理数 $x$ 叫作是正的,当且仅当存在两个正整数 $a$ 和 $b$ 满足 $x=\frac{a}{b}$。一个有理数 $x$ 叫作是负的,当且仅当存在两个正整数 $a$ 和 $b$ 满足 $x=\frac{-a}{b}$。
- **引理 4.2.8比例数的三歧性)**:设 $x$ 是比例数,那么三个命题 “$x$ 等于 $0$”、“$x$ 是正的比例数” 和 “$x$ 是负的比例数” 中恰有一个成立。
- **引理 4.2.8有理数的三歧性)**:设 $x$ 是有理数,那么三个命题 “$x$ 等于 $0$”、“$x$ 是正的有理数” 和 “$x$ 是负的有理数” 中恰有一个成立。
**证明**:设 $x=a/b$,其中 $b$ 是非零整数。若 $b$ 是负整数,那么 $x=(-a)/(-b)$,于是我们不妨规定 $b$ 是正的。此时根据 $a$ 讨论即可知三个命题中至少有一个成立。
对于正整数 $a,b,c,d$,若 $a/b=(-c)/d$,那么可推得正整数等于负整数,矛盾。同理可推得三个命题中至多一个成立。
- **引理 4.2.9**:设 $x,y$ 为比例数,那么 $xy$ 为正的当且仅当 $x,y$ 同为正的或 $x,y$ 同为负的,$xy$ 为负的,当且即当 $x,y$ 一正一负。**证明**:略
- **引理 4.2.9(积的符号)**:设 $x,y$ 为有理数,那么 $xy$ 为正的当且仅当 $x,y$ 同为正的或 $x,y$ 同为负的,$xy$ 为负的,当且仅当 $x,y$ 一正一负
- **定义 4.2.10比例数的序)**:设 $x$ 和 $y$ 是比例数。称 $x>y$ 当且仅当 $x-y$ 是正比例数。称 $x<y$ 当且仅当 $x-y$ 是负比例 $x\geq y$ 当且仅当 $x>y$ 或 $x=y$。称 $x\leq y$ 当且仅当 $x<y$ $x=y$。
- **定义 4.2.10有理数的序)**:设 $x$ 和 $y$ 是有理数。称 $x>y$ 当且仅当 $x-y$ 是正有理数。称 $x<y$ 当且仅当 $x-y$ 是负有理 $x\geq y$ 当且仅当 $x>y$ 或 $x=y$。称 $x\leq y$ 当且仅当 $x<y$ $x=y$。
- **命题 4.2.11比例数的序的基本性质)**:设 $x,y,z$ 为比例数。
- **命题 4.2.11有理数的序的基本性质)**:设 $x,y,z$ 为有理数,那么
- **反对称性**$x<y\iff y>x$
- **传递性**$(x<y\land y<z)\implies x<z$
- **三歧性**$x<y,x=y,x>y$ 中恰有一个是真的
- **加法保序**$x<y\implies x+z<y+z$
- **正乘法保序**$(x<y\land z>0)\implies xz<yz$
- **反对称性**$x<y\iff y>x$
- **传递性**$(x<y\land y<z)\implies x<z$
- **三歧性**$x<y,x=y,x>y$ 中恰有一个是真的
- **加法保序**$x<y\implies x+z<y+z$
- **正乘法保序**$(x<y\land z>0)\implies xz<yz$
- **负乘法反序**$(x<y\land z<0)\implies xz>yz$。
**证明**:略。
#### 4.3 绝对值和接近性
## 4.3 绝对值与接近性
- **定义 4.3.1(绝对值)**:根据比例数的三歧性,定义比例数 $x$ 的绝对值 $|x|$ 为:若 $x$ 是正的,那么 $|x|:=x$;若 $x$ 是负的,那么 $|x|:=-x$;若 $x$ 是 $0$,那么 $|x|:=0$。
- **定义 4.3.1(绝对值)**:根据有理数的三歧性,定义有理数 $x$ 的绝对值 $|x|$ 为:若 $x$ 是正的,那么 $|x|:=x$;若 $x$ 是负的,那么 $|x|:=-x$;若 $x$ 是 $0$,那么 $|x|:=0$。
- **定义 4.3.2(距离)**:定义两个比例数 $x$ 和 $y$ 的距离为 $|x-y|$,记作 $d(x,y)$。
- **定义 4.3.2(距离)**:定义两个有理数 $x$ 和 $y$ 的距离为 $|x-y|$,记作 $d(x,y)$。
- **命题 4.3.3(绝对值及距离的基本性质)**:设 $x,y,z$ 为比例数。
- **命题 4.3.3(绝对值及距离的基本性质)**:设 $x,y,z$ 为有理数。
- $|x|\geq 0$,当且仅当 $x=0$ 时取等。特别地,$d(x,y)\geq 0$,当且仅当 $x=y$ 时取等。
- $|x|\leq y\iff -y\leq x\leq y$。
- $|xy|=|x||y|$。特别地,$|-x|=|x|$$d(x,y)=d(y,x)$。
- $|x+y|\leq |x|+|y|$,当且仅当 $xy\geq 0$ 时取等。特别地,$d(x,y)\leq d(x,z)+d(z,y)$,当且仅当 $x\leq z\leq y$ 或 $y\leq z\leq x$ 时取等。
1. **绝对值的非退化性** $|x|\geq 0$,当且仅当 $x=0$ 时取等。特别地,$d(x,y)\geq 0$,当且仅当 $x=y$ 时取等;
2. **距离的对称性**$d(x,y)=d(y,x)$
3. **绝对值的限定范围** $|x|\leq y\iff -y\leq x\leq y$
4. **绝对值的可乘性** $|xy|=|x||y|$。特别地,$|-x|=|x|$$d(x,y)=d(y,x)$
5. **三角不等式** $|x+y|\leq |x|+|y|$,当且仅当 $xy\geq 0$ 时等号成立。特别地,$d(x,y)\leq d(x,z)+d(z,y)$,当且仅当 $x\leq z\leq y$ 或 $y\leq z\leq x$ 时等号成立。
**证明**:分类讨论。
**证明**:分类讨论即可
- **定义 4.3.4$\varepsilon\overline\ $ 接近性)** :设 $x,y,\varepsilon$ 为比例数且 $\varepsilon>0$,我们称,$y$ 是 $\varepsilon\overline\ $ 接近于 $x$ 的(为了方便,本节中暂且记作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$),当且仅当 $d(x,y)\leq \varepsilon$。
- **定义 4.3.4$\varepsilon$ 接近性)** :设 $x,y,\varepsilon$ 为有理数且 $\varepsilon>0$,我们称,$y$ 是 $\varepsilon$ 接近于 $x$ 的(记作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$),当且仅当 $d(x,y)\leq \varepsilon$。
$\varepsilon\overline\ $ 接近性的定义是在给极限的定义做铺垫。我们将给出关于 $\varepsilon\overline\ $ 接近性的一些基本性质。
$\varepsilon$ 接近性的定义是在给极限的定义做铺垫。我们将给出关于 $\varepsilon$ 接近性的一些基本性质。
- **命题 4.3.5**:设 $x,y,z,w,\varepsilon,\delta$ 为比例数,且 $\varepsilon,\delta>0$。
1. $x=y\iff \forall_{\varepsilon>0},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$。证明:正推显然,逆推反证。
2.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iff y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x$。证明:根据定义可知。
- **命题 4.3.5$\varepsilon$ 接近性的性质)**:设 $x,y,z,w,\varepsilon,\delta$ 为有理数,且 $\varepsilon,\delta>0$。
1. $x=y\iff \forall_{\varepsilon>0},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$。
2.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iff y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x$。
3. $(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land y\overset{\delta}{\approx}z)\implies x\overset{\varepsilon+\delta}{\approx}z$。证明:$d(x,z)\leq d(x,y)+d(y,z)\leq \varepsilon+\delta$。
4.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\implies x+z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+z$。
5. $(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land z\overset{\delta}{\approx}w)\implies x+z\overset{\varepsilon+\delta}{\approx}y+w$。
**证明**$|(y+w)-(x+z)|=|(y-x)+(w-z)|\leq |y-x|+|w-z|\leq \varepsilon+\delta$。
4.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\implies x+z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+z$。证明:根据定义可知。
6. 设 $\varepsilon'$ 是有理数且 $\varepsilon'>\varepsilon$,则 $x 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implies x\overset{\varepsilon'}{\approx}y$。
7. 若 $x 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$,且 $x\leq z\leq y\lor y\leq z\leq x$,则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z$。
5. $(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land z\overset{\delta}{\approx}w)\implies x+z\overset{\varepsilon+\delta}{\approx}y+w$。证明:$|(y+w)-(x+z)|=|(y-x)+(w-z)|\leq |y-x|+|w-z|\leq \varepsilon+\delta$。
**证明**$d(x,z)+d(z,y)=d(x,y)\implies d(x,z)\leq d(x,y)\leq \varepsilon$。
6. 设 $\varepsilon'$ 是比例数且 $\varepsilon'>\varepsilon$,则 $x 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y\implies x\overset{\varepsilon'}{\approx}y$。证明:根据定义可知
8. $(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\land z\neq 0)\implies xz\overset{\varepsilon|z|}{\approx}yz$
7. 若 $x 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$,且 $x\leq z\leq y\lor y\leq z\leq x$,则 $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z$。证明:$d(x,z)+d(z,y)=d(x,y)\implies d(x,z)\leq d(x,y)\leq \varepsilon$。
8. $(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\land z\neq 0)\implies xz\overset{\varepsilon|z|}{\approx}yz$。证明:$|xz-yz|=|(x-y)z|=|x-y||z|\leq\varepsilon|z|$。
**证明**$|xz-yz|=|(x-y)z|=|x-y||z|\leq\varepsilon|z|$。
9. $(x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 y\land z\overset{\delta}{\approx}w)\implies xz\overset{\varepsilon|z|+\delta|x|+\varepsilon\delta}{\approx}yw$。
证明:设 $y=x+a$$w=z+b$,则 $|a|\leq \varepsilon$ 且 $|b|\leq \delta$。
**证明**:设 $y=x+a$$w=z+b$,则 $|a|\leq \varepsilon$ 且 $|b|\leq \delta$。
那么 $|xz-yw|=|xz-(x+a)(z+b)|=|az+bx+ab|\leq |az|+|bx|+|ab|\leq \varepsilon|z|+\delta|x|+\varepsilon\delta$。
那么 $|xz-yw|=|xz-(x+a)(z+b)|=|az+bx+ab|\leq |az|+|bx|+|ab|\leq \varepsilon|z|+\delta|x|+\varepsilon\delta$。
可以发现,命题 4.3.5 的前三条和自反性、对称性、传递性这些相等的公理很像,说明 $\varepsilon\overline\ $ 接近的概念和相等的概念是相似的,这也是我采用符号 $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$ 的原因。
可以发现,命题 4.3.5 的前三条和自反性、对称性、传递性这些相等的公理很像,说明 $\varepsilon$ 接近的概念和相等的概念是相似的,这也是我采用符号 $\overset{\varepsilon}{\approx}$ 的原因。
#### 4.4 比例数的整数幂
## 4.4 有理数的整数幂
现在我们来定义整数次幂的指数运算。
- **定义 4.4.1(自然数次幂的指数运算)**:设 $x$ 是比例数,首先定义 $x^0:=1$。现归纳地假定已定义好 $x^n$,那么定义 $x^{n+1}:=x^n\times x$。
- **定义 4.4.1(自然数次幂的指数运算)**:设 $x$ 是有理数,首先定义 $x^0:=1$。现归纳地假定已定义好 $x^n$,那么定义 $x^{n+1}:=x^n\times x$。
- **命题 4.4.2**:设 $x,y$ 是比例数,$n,m$ 是自然数。
- **命题 4.4.2(自然数指数运算律)**:设 $x,y$ 是有理数,$n,m$ 是自然数。
1. $x^nx^m=x^{n+m}$$(x^n)^m=x^{nm}$$(xy)^n=x^ny^n$。
2. 若 $n>0$$x^n=0\iff x=0$。
3. $(x>y\geq 0\land n>0)\implies x^n>y^n\geq 0$。
4. $|x^n|=|x|^n$。
1. $x^nx^m=x^{n+m}$$(x^n)^m=x^{nm}$$(xy)^n=x^ny^n$。
2. 若 $n>0$$x^n=0\iff x=0$。
3. $(x>y\geq 0\land n>0)\implies x^n>y^n\geq 0$。
4. $|x^n|=|x|^n$。
**证明**:归纳。
**证明**:归纳。
- **定义 4.4.3(负数次幂的指数运算)**:设 $x$ 是一个非零的比例数,那么对于任何负整数 $-n$,定义 $x^{-n}:=\frac{1}{x^n}$。
- **定义 4.4.3(负数次幂的指数运算)**:设 $x$ 是一个非零的有理数,那么对于任何负整数 $-n$,定义 $x^{-n}:=\frac{1}{x^n}$。
- **引理 4.4.4**:设 $x$ 是一个非零的比例数,$n$ 是整数,那么 $x^{n+1}=x^{n}\times x$。
- **引理 4.4.4(指数拆分)**:设 $x$ 是一个非零的有理数,$n$ 是整数,那么 $x^{n+1}=x^{n}\times x$。
**证明**:若 $n$ 是自然数,则根据定义 4.3.6 可知命题成立。若 $n$ 是负整数,设 $n=-m$(则 $m$ 为正数),那么 $x^n\times x=\frac{1}{x^m}\times x=\frac{1}{x^m/x}$,根据定义 4.3.6 可知 $x^m/x=x^{m-1}$,故 $x^n\times x=\frac{1}{x^{m-1}}$,再分 $m-1$ 是零还是负数讨论即可。
**证明**:若 $n$ 是自然数,则根据定义 4.3.6 可知命题成立。若 $n$ 是负整数,设 $n=-m$(则 $m$ 为正数),那么 $x^n\times x=\frac{1}{x^m}\times x=\frac{1}{x^m/x}$,根据定义 4.3.6 可知 $x^m/x=x^{m-1}$,故 $x^n\times x=\frac{1}{x^{m-1}}$,再分 $m-1$ 是零还是负数讨论即可。
- **引理 4.4.5**:设 $x$ 是一个非零的比例数,$n,m$ 是自然数,那么 $x^{n-m}=\frac{x^n}{x^m}$。
- **引理 4.4.5(指数消去率)**:设 $x$ 是一个非零的有理数,$n,m$ 是自然数,那么 $x^{n-m}=\frac{x^n}{x^m}$。
**证明**:对 $n$ 归纳,利用引理 4.4.4
**证明**:对 $n$ 归纳,利用引理 4.3.9
- **命题 4.4.6**:设 $x,y$ 是非零的比例数,$n,m$ 是整数。
- **命题 4.4.6(整数指数运算律)**:设 $x,y$ 是非零的有理数,$n,m$ 是整数。
1. $x^nx^m=x^{n+m}$$(x^n)^m=x^{nm}$$(xy)^n=x^ny^n$。
2. $(x>y\geq 0\land n>0)\implies (x^n>y^n\geq 0)$$(x>y\geq 0\land n<0)\implies (y^n>x^n\geq 0)$。
3. 若 $x,y>0$ 且 $n\neq 0$,那么 $x^n=y^n\implies x=y$。
4. $|x^n|=|x|^n$。
1. $x^nx^m=x^{n+m}$$(x^n)^m=x^{nm}$$(xy)^n=x^ny^n$。
2. $(x>y\geq 0\land n>0)\implies (x^n>y^n\geq 0)$$(x>y\geq 0\land n<0)\implies (y^n>x^n\geq 0)$。
3. 若 $x,y>0$ 且 $n\neq 0$,那么 $x^n=y^n\implies x=y$。
4. $|x^n|=|x|^n$。
**证明**:先利用整数的定义和引理 4.4.5 将 $x^n$ 表示成 $x^{a-b}=\frac{x^a}{x^b}$ 的形式(其中 $a,b$ 均为自然数),再证明即可。
**证明**:先利用整数的定义和引理 4.3.10 将 $x^n$ 表示成 $x^{a-b}=\frac{x^a}{x^b}$ 的形式(其中 $a,b$ 均为自然数),再证明即可。
#### 4.5 比例数中的空隙
## 4.5 有理数中的空隙
- **命题 4.5.1**:设 $x$ 是比例数。那么存在唯一的一个整数 $n$,使得 $n\leq x<n+1$ $n$ $x$ 的整部 $n=[x]$。
- **命题 4.5.1**:设 $x$ 是有理数。那么存在唯一的一个整数 $n$,使得 $n\leq x<n+1$ $n$ $x$ 的整部 $n=[x]$。
**证明**:存在性:先分 $x$ 是否非负讨论,再把 $x$ 表示成分数形式,然后再利用欧几里得算法(命题 2.3.8)容易构造一组解。唯一性:反证。
- **命题 4.5.2**:设 $x$ 和 $y$ 是比例数且 $x<y$那么存在比例$z$ 满足 $x<z<y$。
- **命题 4.5.2**:设 $x$ 和 $y$ 是有理数且 $x<y$那么存在有理$z$ 满足 $x<z<y$。
**证明**:令 $z:=\frac{x+y}{2}$。
根据 4.5.2,我们可以知道比例数是十分 “稠密” 的,但有理数之间还是存在无限多个 “空隙”,尽管这种稠密性保证了每个空隙是无限小的(即这些空隙不会是 “连续的一段”)。例如,我们可以证明比例数中不存在 $2$ 的平方根:
根据 4.5.2,我们可以知道有理数是十分 “稠密” 的,但有理数之间还是存在无限多个 “空隙”,尽管这种稠密性保证了每个空隙是无限小的(即这些空隙不会是 “连续的一段”)。例如,我们可以证明有理数中不存在 $2$ 的平方根:
- **引理 4.5.3**:不存在一个自然数序列 $a_0,a_1,\cdots$,使得对于任意自然数 $n$$a_n>a_{n+1}$。
**证明**:假设存在。可以归纳证明,对于任意自然数 $n$$a_n\leq a_0-n$。那么考虑 $a_{a_0+1}\leq a_0-(a_0+1)<0$矛盾
- **命题 4.5.4**:不存在比例数 $x$ 使得 $x^2=2$。
- **命题 4.5.4**:不存在有理数 $x$ 使得 $x^2=2$。
**证明**:显然 $x\neq 0$。又由于 $(-x)^2=x^2$,所以不妨设 $x$ 是正的,那么存在正整数 $p,q$ 使得 $x=\frac{p}{q}$。根据 $x^2=2$,可得 $p^2=2q^2$。
我们还没有定义奇数和偶数的概念,不过我们可以暂且使用:$p^2=2q^2$ 可知 $p^2$ 是偶数,即 $p$ 是偶数。不妨设 $p=2k$,其中 $k$ 应是一个小于 $p$ 的正数。那么存在 $(2k)^2=2q^2$ 即 $q^2=2k^2$。我们每次从 $(p,q)$ 递归到 $(q,k)$,而括号内的两数中至少一个变小。也就是说,我们能无限地让括号内的两数 $a,b$ 变小下去(准确地说是轮流除 $2$),并说它们一直是正数,根据引理 4.5.3,这显然是不可能的。
我们还没有定义奇数和偶数的概念,不过我们可以暂且使用:$p^2=2q^2$ 可知 $p^2$ 是偶数,即 $p$ 是偶数。不妨设 $p=2k$,其中 $k$ 应是一个小于 $p$ 的正数。那么存在 $(2k)^2=2q^2$ 即 $q^2=2k^2$。我们每次从 $(p,q)$ 递归到 $(q,k)$,而括号内的两数中至少一个变小。也就是说,我们能无限地让括号内的两数 $a,b$ 变小下去(准确地说是轮流除 $2$),并说它们一直是正数,根据引理 4.4.3,这显然是不可能的。
另一方面,我们可以得到任意接近 $2$ 的平方根的比例数:
另一方面,我们可以得到任意接近 $2$ 的平方根的有理数:
- **命题 4.5.5**:对于每个比例数 $\varepsilon>0$,都存在一个非负的比例数 $x$,使得 $x^2<2<(x+\varepsilon)^2$。
- **命题 4.5.5**:对于每个有理数 $\varepsilon>0$,都存在一个非负的有理数 $x$,使得 $x^2<2<(x+\varepsilon)^2$。
**证明**:首先需注意不存在有理数的平方等于 $2$。我们考虑找到自然数 $n$ 使得 $(n\varepsilon)^2<2<((n+1)\varepsilon)^2$。假设不存在那么可以归纳证明对于任意自然数 $n$$(n\varepsilon)^2<2$。但考虑取 $n=[\frac{2}{\varepsilon}]+1$,那么 $n>\frac{2}{\varepsilon}\implies(n\varepsilon)^2>4>2$,矛盾。
通过上述例子,我们来引入实数。
我们对整数与有理数的讨论至此基本完结。基于上述理论, 我们接下来就可以(也有必要)引入实数。